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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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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与人合作翻译了一本关于写作的书,史蒂芬·平克 (Steven Pinker)所写的 The Sense of Style(中文暂名《风格的感觉》)。翻到第三章,小标题叫the curse of knowledge,初稿翻译成“知识的诅咒”,发给心理学者、《精进》的作者采铜看,他认为“知识的诅咒”的译法有问题,本身就有“the curse of knowledge”的特点。

the curse of knowledge 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一个人对某件事情知情,而别人不知情,但是这个知情的人,想当然地认为别人知道的跟自己一样多,从而没有利用这些知识和信息来获得利益。比如说,在二手车市场上,卖家对自己的车况是知情的,买家是不知情的。但是,研究者发现,卖家心里总觉得买家对这辆二手车的了解跟自己一样多,从而没有以次充好,利用自己知情的优势来获得便宜。这在经济学上就叫the curse of knowledge ,或者沿用过去的翻译,“知识的诅咒”。

可是这个翻译不是没有问题的。正如采铜所说:

诅咒是西方文化的概念吧,我们这边用的比较少,诅咒的结果感觉是很严重的,死了残了这样的。“知识的诅咒”从字面理解是,有了知识然后遭受了厄运。

采纳他的建议,我把the curse of knowledge 译成了“知情的魔咒”,并且加了一条译注。

【译注:the curse of knowledge,此处译成“知情的魔咒”。一般翻译成“知识的诅咒”,但是这是一个误译。因为knowledge在这里的意思是the state of knowing about a particular fact or situation,对应的中文词是:“知晓;知悉;了解”,而不是通常意义上讲的(通过教育和经验获取的)“知识”。故应翻译成“知情”。而curse在这里的意思也不是中文里的“诅咒”“咒怨”,而是,something that causes harm or evil,中文一般翻译成“祸根;祸端; 祸水”,但是在这里翻译成“祸根”,又太重了。斟酌再三,决定翻译成“魔咒”。有点魔幻,有点无奈,还带一点轻松幽默。如果沿用以前的翻译“知识的诅咒”,在汉语里会引起很多误解,作家采铜对译者说,若翻译成“知识的诅咒”,会给人以“有了知识就遭受了厄运”的感觉,这种翻译本身就是一种the curse of knowledge,因此他也建议翻译成“知情的魔咒”或“知晓的魔咒”】

知情的魔咒,可以解释我们遇到的一个写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正如平克所说:

为什么有那么多文字令人费解?为什么一位普通读者需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理解一篇学术论文、税务登记表上印刷的小字、或是组建无线家庭网络的说明?

他进而指出,文章写得晦涩难懂的主因是:你难以想象,你所知道的事情,在不知道的人看来,是什么样子。

我们称之为“知情的魔咒”,这个术语由经济学家发明,用来帮助解释,为什么一个人明明掌握了对手所不知道的信息,却没有在做生意时表现得更精明。

知情的魔咒可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概念,那种把“你知但别人不知”的东西抛诸脑后的无能,是人类普遍遭受的折磨。

为什么好人写出烂文章?据我所知,知情的魔咒是最佳且唯一的解释。很简单,作者毫不知情,她的读者们并不知道她所掌握的知识,也不熟悉她业内的土话,不能领悟她觉得简单得不值一提而故意忽略掉的推导步骤,更无法视觉化对她来说明若白昼的场景。于是,作者不肯花时间解释术语、详述推导逻辑,也不肯提供必要的细节。

任何人想解除知情的魔咒,须先意识到此种魔咒之恶毒。如同醉鬼已经麻痹到认识不到自己业已麻痹到不能开车,知情的魔咒也阻碍我们认识到自己中了魔咒。

我们生活中遇到的“知情的魔咒”还真不少。“知识的诅咒”的翻译本身,就是其中之一。咱汉语有个特点,可以自由组词、自我解释。电冰箱,电视机,电吹风,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都是现成汉字,随便一组和,就把外来词搞定了,不像西方语言,往往要新造生词,不能一看便懂,一个中国农民哪怕从没有见过电冰箱,但是看到这三个字,就能猜出大概。而一个德克萨斯农民,第一次看到refrigerator肯定晕菜。

同理,比较“知识的诅咒”和“知情的魔咒”,两种翻译的优劣也是显而易见的。

当白痴经济学者翻译“量化宽松”的时候,就没考虑大家有没有看得懂。你看以前的政治经济学翻译,虽然也有一些专有名词,但基本都可以让人合理地望文生义,大差不差,猜个八九不离十。剩余价值,扩大再生产,……,都能让哪怕一点经济学基础都没有的人看明白个大概。可是现在的供给侧改革,M2,次贷,就真让人看不懂了。

如何摆脱知情的魔咒,一个办法,就是把文章的草稿先给朋友看,至少把文稿给你自己看,最好是等到连自己都不熟悉了文章内容的时候再看。如果你像我一样,你会发现自己在想:“我那时这么写是什么意思?”“这里的意思是怎么连贯下去的?”,而且,不止一次地自问:“谁写的这篇烂文章?”

在《风格的感觉》第三章的结尾,平克说:

我常听说,有的作家能够文不加点、倚马可待,最多就是在发表之前改改错别字和标点符号。你也许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很多作者改了一稿又一稿。至于我自己,在进入下一步之前,隔段时间就把每个句子都改写一遍。而且,我要将整个章节修改两到三遍,才去拿给别人看。然后,拿到了别人的反馈之后,在进入新的反馈循环之前,我会把每一章改写两遍,最后把整本书再润色两遍。只有到了编辑手上,我才罢手,那时,又开启了一个新的审稿流程。

如果不是把这个翻译草稿给采铜看,我还真没有发现,自己在翻译知情的魔咒时,也陷入了这同一个魔咒。

作为编剧,也应当避免知情的魔咒,你所知道的,观众未必知,你所记住的,观众未必能记住。

比利·怀尔德《日落大道》中,编剧为了让观众记住男主Gillis的女朋友、年轻的剧本阅读员贝蒂·莎菲(Betty Schaefer)的名字,你知道,一共把这个名字重复了几遍吗?三遍。

  1. 在剧本第10页,制片人办公室里,制片人 Sheldrake记不清这个年轻的剧本阅读员的名字,错叫她“克拉莫小姐”,贝蒂纠正说:“莎菲,贝蒂·莎菲”。
  2. 当贝蒂离开时,Sheldrake再次搞错,但马上纠正自己:“再见,克拉莫小姐,哦,莎菲小姐。”
  3. 在剧本第57页,贝蒂重现,Gillis没有认出她,她只得再次提醒Gillis(同时提醒观众):“让我帮你,我是贝蒂·莎菲,Sheldrake办公室的。”

有句老话,为了让观众记住一件事,作者至少重复三遍。应该把重要信息加以重复,以便使观众牢牢记住。

知情的魔咒无处不在,这是每个作者,无论写任何文体,都应该时刻记在心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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