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恶的电台
道路拥堵催生了“堵车经济”,救活了广播电台,杭州105.4–西湖之声,近年来也摇身一变,成了“汽车电台”。今天早晨,我被这个破台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
像很多交通台一样,“汽车之声”努力取悦于其目标听众–那些在路上的司机,尤其是出租车司机。今天早晨我听到电台主持人用很庄重急促的声音宣布:
“现在播送一条路况信息。在天目山路上,交警正在严查社会车辆驶入快速公交车道。如果你开进了公交车道,请抓紧开出来。”
这种协助违法者逃避检查的提醒服务,不仅是汽车电台一家独有。杭州最火爆的交通91.8,当年就是靠这种服务一举确立市场优势的。
然而,电台提供这种服务,说助纣为虐也一点不为过。
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执法抽查的效能。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执法机构无法做到对每个人进行全覆盖、全天候的监控,即使做到,也不应该那么去做。法律得以有效执行,一靠自觉,二靠威慑。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并非真的一个不漏,而是通过抽样惩戒,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全覆盖。交警不可能24小时守在每一个路口,但是可以通过抽查来增加不法司机的违法成本。而汽车电台的提醒服务,则让交警和运管部门的抽查几乎丧失了意义,执法成本上升,违法成本下降。那些道路上横行霸道的司机更加有恃无恐,因为汽车电台是他们全天候的违法预警雷达。这样下去,违法司机会对这类电台产生依赖,但是整个社会却要为此埋单。
我承认我不懂法理,但我相信自由心证。汽车电台的做法,就好比开设一个“小偷电台”,专门为小偷们提供警察巡逻的信息:“各位小偷请注意,现在警察已经巡逻到王府井大街,请大家暂且忍耐一下,或者到没有警察巡逻的东安门去偷。”
西奥多-罗斯福说:“没有人高于法律,也没有人低于法律,要求一个人守法是一项权利,而不是一项恩惠。”而汽车电台这类的媒体,以一己之私置全社会的利益于不顾,鼓励协助素质低下的司机在道路上违法,不是在为善,而是在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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