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一份来自中世纪的官方声明
2008是神奇的一年,以艳照门开始,以裸聊门收尾。偏安于浙江一岛的《舟山日报》,因为出了一个跟女下属裸聊的部主任,一下子成了热门词汇。面对女员工在网络上的公开举报,舟山日报在08年快结束的时候推出一份官方声明。看着这份广泛转载的声明,我努力推了推眼镜,以确定日历上的时间不是公元1008年;我又使劲抽了抽鼻子,不但闻到了官僚主义的臭气,而且隐约闻到了火刑柱上人肉烧焦的味道。下面,让我们来鉴赏一下这篇奇文吧。
事件原由:2008年11月28日上午9点多,日报广告部员工沈某向社领导举报袁松华(系日报广告部主任,2008年1月聘任)对其性骚扰,举报材料为一封举报信、一张视频光盘。报社领导当即向报社纪委通报举报事项,要求纪委认真调查,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并要求严肃办案纪律。
【解码】举报人去年11月28日提出举报,所谓“当即”通报,“当即要求”,不过都是些不传达任何有效信息的屁话。关键是看日报社接下来做了些什么。
调查经过:报社纪委为查清事实真相分别找举报人沈某、当事人袁松华和沈某丈夫前后8次调查了解,并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沈某夫妻提出要报社开除袁松华或让其离开报社,离开舟山,达不到目的将向上级有关部门继续上告。12月10日,沈向市委宣传部举报,宣传部领导十分重视,专程派分管副部长前来报社听取情况汇报,并要求报社党委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解码】接到举报,舟山日报做了什么呢?声明中说,做了调查,前后8次,一副振振有词的样子。8次怎么了,木子美还能一下子做12次呢?次数根本不重要,能够化解矛盾,摆平当事人才是关键。结果呢,舟报不但没有解决危机,还造成了矛盾升级。12月10日,女员工开始向报纸的爹地–当地宣传部举报。宣传部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事,于是要求舟报深一点,更深一点。
调查意见:经深入调查后,报社纪委认为,袁松华与沈某行为属通奸。其理由:一是首次发生性关系,是在男方家中。女方虽然应男方要求到男方家中安装电脑,但女方明知男方妻子长期在外,还在男方家中发生性关系,且当时未向有关部门举报。二是两人均承认多次发生性关系,时间持续长达近2年(首次发生性关系时袁松华未担任日报广告部主任)。矛盾爆发,是沈的丈夫于11月23日打开家中电脑时发现沈与袁两人不当关系引起。事后,在袁松华和沈某夫妻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沈才向组织举报。
【解码】舟山日报开始“深入调查”,却原来以前10多天的时间,都是在肤浅调查。这一查不要紧,居然查出一桩在宋朝可以杀头分尸摘心(就像石秀对潘巧云所做的)、在韩国可以判半年徒刑的弥天大罪–通奸。“通奸”这个完全可以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汉语词,经过舟山日报的大力抢救,终于重见天日。
为什么是通奸,而不是强奸,迷奸,顺奸,合奸,也不叫“婚外情”呢?舟山日报自有一套逻辑。舟报说,女方虽然以安电脑的名义去的男方家里,但明知男方老婆不在,其潜台词是,女员工是奔着通奸去的。而且干完之后,又不向组织举报,那么更是通奸无疑了。官方声明特别强调,两人第一次发生关系时,男方还不是广告部主任,显然要排除上司对下属“性骚扰”的嫌疑。可是了解报社的人都知道,一个普通员工是不可能在两年之内提拔成主任的,况且是广告部这样的重要部门。即便当初两人地位是对等的,当男方提拔之后,两人的地位就发生了改变。两人发生性关系,哪怕双方自愿,男方都难辞其咎。
原因很简单,在工作场所,上司绝不能睡下属,师傅绝不应该睡徒弟,因为双方的地位是不对等的。任何正规一点的公司,像样一点的单位,上司搞下属一旦被发现,这个上司都会被无条件开除。除非搞女下属是《舟山日报》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我看不出举报人提出的“要报社开除袁松华或让其离开报社”有任何不合理之处。
从声明中看得出来,这个男当事人是一个极其没种的家伙。舟山日报就这么可贵,广告部主任就这么甜美,值得用做鸡巴的代价来换取吗?不管过去的是是非非,两人行好事,女方被丈夫发觉,作为一个情人也罢,性伙伴也罢,就应该勇敢承担起责任来。不需要你承认“逼迫裸聊”之类的指控,但引咎辞职总是可以做到的。
12月17日报社党委专题听取纪委关于袁松华、沈某一事的调查,根据纪委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同意纪委的处理决定:袁松华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及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给予袁松华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党委决定,为有利沈的工作环境,调任新的工作岗位;对沈进行批评教育。 舟山日报社 2008年12月30日
【解码】12月17日,距女方的举报20天之后,舟山日报终于拿出了处理决定。这个决定采取了各打50大板的做法,显失公平。既然男方是女方的上司,此事的责任男方更大,那么为了给予女方”有利的工作环境“,即使不把男方免职,也应该把他调离才对。但现在舟山日报试图保住中层干部,牺牲女下属,只能激起女方的更激烈的对抗。
更令人不解的是,舟山日报丑闻之所以在网络流传,就是因为女举报人对于这份12月17日的处理意见不满才造成的。作为对此事的回应,舟山日报在13天之后,又把原处理决定拿出来向全社会公布,这样只会更加火上浇油。面对一件并不复杂的私人恩怨,舟山日报的领导,反应之迟钝,处理方法之生硬,让这件男女私事迅速升级为网络热门事件,其执行力之低下,真够让人瞠目结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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